3月
08
2009

社民連掃枱事件—挑戰社會觀感規範(2)

(二)社民連

推翻建制–議會鬥爭—表演秀?

•社民連是「反仆街的共產黨」+「反無能的特區政府」+「追求民主」的精神代表者。我們接受並欣賞社民連人「追求民主」的真誠及努力,佩服他們監督政府的努力。但另一方面,我們認為,他們己是一班政客(政客不是眨詞)。既然是政客,就不能不循著政客的本能走,將「追求民主」政治化是其一。

•社民連人意識形態上是極端反共,骨子裡是「推翻中共派」rather than「一般反對派」,行動上是抗爭+改變(香港)建制。尤其是黃毓民,九七後準備被老共捉去坐監,現在變為議員,執返一身彩,繼續吃反共飯,不反白不反(不要誤會,我不是說中共不應該反,看點反法),招牌叫「追求民主」。社民連人不無革命(推翻建制)之心態,但審時度勢,口頭上不能不宣稱是非革命派,是戰術迂迴,抑或無章法,不詳。

•心態革命(推翻建制)卻又参加了(建制內)議會選舉。選到了,又要用破壞議會的order來維持能量。美其名曰為議會鬥爭,事後又不承認是破壞。我三年前就為文評斥過長毛違背自己的馬克思信仰入議會,長毛己成為一個政棍(但他問政還是OK的),黃毓民則是國民黨餘孽的投機主義者,他入議會,是角色錯亂,建制終將他稀釋吸收。白痴都知道,用三兩個反對派是不能推翻一個政權的—假定推翻建制最終目的是推翻一個政權。

(4)

    
是議會鬥氣,非議會鬥爭

•長毛等人熟讀革命史,在馬列糸統內,議會鬥爭是革命鬥爭的輔助手段,非唯一手段。無疑,近代不少左翼政黨在議會鬥爭中取得了政權,那是民主遊戲下的議會鬥爭,是靠人頭而非掃枱。長毛毓民等人想點先,想用革命(推翻建制),抑或想vote down建制?毓民長毛等人的是議會鬥氣,非議會鬥爭。

•假如想體制內奪權/議會鬥爭,就要靠同志人數增加,vote down政府。議會鬥爭是voting前的輿論攻勢—頂哂籠用拖延議事規則而非破壞議事order。口頭上用「向不公義的政制作抗爭」,但效果上是犯眾憎,因為白痴都知道「不公義的政制」不會因為毓民掃枱而有所改變的(毓民向來揭櫫超越法的範疇而挑戰政府的不正當性),欲速則不達。

「向不公義的政制作抗爭」的行動(指合法抗爭),絕對要支持,但這需要長期而有計劃的工作,需要團結同陣營的泛民主派的支持。現在的掃抬行動則是凝聚小眾,凝聚民主原教旨主義者(游清源語),目的是10–15%選票,「不怕孤立就要獨立」是昂居的。大多數人看到,社民連既外斗又內斗,打曾鈺成跟打毛孟靜,同樣重要–社民連一被泛民派「和諧掉」就被邊緣化,要成為「鬥雞黨」,在政治上才能生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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