'另分類:政制理論' Category
-
8月142008
又談香港政治,不是專針對LSD&Co.
應該有一年多時間有談論香港時事政治,因為沒有切身關係,不會緊張實際政治。但由於聽開人網Myradio,比較熟識箇中人,只在「認識」上,抝吓頸口下水演下嘢,冇其他。鄙人不是建制派不是泛民派,在政治上是實用主義(同周顯的不知是不是同一種),是民主融共派。不去批評建制派不是泛民派言論,一來不熟,二來是因為冇人值得批評。
-
1月152008
評駁:所謂”高度自治”的權力來源
“中央”多麼容忍台灣,反觀香港選舉既干預又參與
中級會員
無妄
香港所謂”高度自治”的權力來源, 是中共(全國性法律等同一紙具文, 因為黨大於法的現實, 政治往往是凌架於法律之上), 政府首長隸屬於中央政府; 而民國的權力源, 是憲法與民眾, 是完全的獨立, 全面自治, 這是兩碼子的事情
臺灣本土, 固然能夠百花齊放; 而香港, 實際上並非”一國兩制”, 而係阿爺唔制, 你都唔使旨意有得制 -
1月092008
從勞永樂退黨說起(2)–再論人大有沒有法律根據就香港事務進行釋法?
Tarty
新手上路
QUOTE:
討論事情的應不應該,實在無謂。理性地去詮釋「現實」才有意思,肯面對「現實」才能找出達成應該之道。該「現實」是统治現實,即中央V.s地方的現實。
如說討論「 應不應該」無謂 , 討論「現實」不能改變現實 , 討論「現實」更+無謂 .
QUOTE:
..【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 , 享有行政管理權 、 立法權 、 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。】
既然是授權特區行政立法司法,就有權去管。(無論你喜不喜歡,授權的意思就是說母權在人大手上。)..